法律咨询发票可开专票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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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工伤最多可休多久?

关于轻微伤休息时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本人去世了护理依赖还继续给家人吗?

工伤职工已经去世,不再发放护理费。工伤一到四级的死亡的,供养直系亲属可以按月领取抚恤金,

为什么我工伤伤残鉴定四级没有护理依赖?

四级伤残的,并不一定存在护理依赖。没有护理依赖,是说明您的伤残没有生活自理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5.1一级

5.1.1定级原则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2二级

5.2.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3三级

5.3.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4四级

5,4.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乐园医院可工伤连网嗎?

可以的,

只要符合有关报销政策的,均可以在医院使用联网结算系统进行联网直接结算,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只需承担自付部分,有效减轻职工、企业负担,利于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同时提高工伤保险服务水平。

徐州睢宁那里可做工伤鉴定?

向当地人社局咨询或索要省人社厅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名录,名录内的机构都可以做。

可单独交工伤保险吗?

不可以为员工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工伤异地取钢板可报销吗?

可以。但是必须在异地就医前争得当地社保局工伤待遇部门的同意,先自费结算,出院后,把医院的报销资料带到参保地社保局进行工伤待遇报销。

工伤鉴定结论有一般医疗依赖怎么处理?

一、一般医疗期就是从劳动者受工伤期间住院到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结论下来以后,到工伤康复这段时间;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申请工伤复核鉴定资料可邮寄吗?

员工工伤鉴定的结果是可以选择邮寄也是可以选择自取的,如果已经选择邮寄,那么员工需要在邮寄之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可以自取的。如果已经邮寄,那么只能等待收件。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第十六条 〔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职工或者其提出申请的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送达时间最长不超过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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