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需要受害人吗?
我国刑诉法规定刑事案件的立案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没有把案件的受害人列为立案的要素。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很多的刑事案件是没有受害人的,比如贩毒罪等,它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管理制度,并没有直接受害人,但并不影响立案。
刑事立案需要受害人签字吗?
侦查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刑事案件,不需要被害人签字同意。但需要被害人做谈话笔录或者报案笔录。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认为自己的人身或者财产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存在,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不需要被害人签字。
刑事公诉,受害人怎么提起附带民事?
对于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外,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受害人需要请律师吗?
经纪条件允许,可以请律师;毕竟律师会知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当然不请律师也可以,受害人根据伤情的实际需要,要求对方赔偿多少钱。
刑事案件受害人是否应该出庭?
目前刑事诉讼法律中没有要求被害人到庭,是否到庭要看被害人自己的意愿,不想到庭或者是因为一些原因来不了的可以进行委托,但如果法庭传唤,则应当到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八条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査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扩展资料被害人出庭作证的规则:被害人出庭作证应陈述犯罪过程的事实。被害人作证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被害人亲身经历了犯罪的整个或部分过程。 二是被害人被害后仍然健在,并且具有相应的证明能力。
刑事案件到法院多久通知受害人?
刑事案件通常按照如下过程:拘留、逮捕、起诉、审判、执行。
在审判之前的几个过程的期限为:1.刑事拘留最长37天;
2.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但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也就是说,排除重新记算,逮捕后最长羁押7个月。
3.侦查终结后,案件如果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是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自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所以,正常情况下,嫌疑人在逮捕后最长要8个月以后被起诉到法院。
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有什么影响?
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如果为了让国家严惩罪犯而不同意谅解,受害人也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
但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只支持赔偿因犯罪受到的物质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这笔金额往往远低于大家在新闻里看到的天价赔偿。
因此,受害人一般会通过与罪犯和解(出具谅解书)来换取罪犯同意支付高于物质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法院认定的物质损失,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关于赔偿金额可以灵活决定。
如果罪犯的经济条件较差,那么受害人一般会接受较低的赔偿金额(仍需大于律师预测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
这里的表述是“可以减少“,因为除了受害人是否接受赔偿金额,法官在决定量刑时还会考虑犯罪性质、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
也就是说,并不是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就能减刑的40%。
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上诉吗?
刑事案件受害人只能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上诉,而不能就刑事部分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害人没有传票吗?
应当有传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案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应当适用传票唤,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地点。如果原告人与人民法院有约定适用电子送达,可以用电话、邮箱、微信等方式送达。
刑事公诉受害人能否请家属代陈述吗?
可以请家属代陈述。刑事公诉案件的受害人由于多种原因不愿或不能出庭作证的,可以请家属代陈述,这里代陈述的家属相当于受害人的代理人,当事人聘请代理人参与诉讼是法律允许的。除了由家属代陈述以外,受害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词,由家属在法庭上宣读。